BOB2月28日,安徽举行《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罗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项磊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罗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项磊,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首先,请罗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借此机会,我就《规划》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总对安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长江大保护取得重大进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全省上下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氛围,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尚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将其列为全省22个省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2020年2月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有力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的大力支持下,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紧密衔接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我省“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省级有关专项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我省实际,编制形成《规划》,经省政府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月27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实施。
一是深入谋划指标体系。坚决落实习总提出的“只能更好,不能变坏”指示精神,将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持续改善”要求,落实到目标设定中,并区分皖北、皖江和皖南山区不同情况,合理规划指标体系。
二是体现我省特色。紧扣我省实际,将全面绿色转型发展、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施长三角区域共保联治等作为我省重点任务和特色工作,统筹谋划纳入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工作,充分体现省情特色。
三是注重开门问计。通过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征求社会对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议;厅领导主持召开规划编制社会各界建言会,邀请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环保公司等,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单位(企业)、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
四是明确重点项目方向。省级层面系统谋划了“十四五”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水生态环境提升、土壤和地下水领域、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治废领域、长三角共保联治、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7大类重大工程专栏,提出重点项目方向,指导各地谋划好重点支撑项目。
《规划》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质量核心、强化协同;稳中求进、重点突破;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立足我省实际,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人居环境更加和谐,逐步形成“绿色、共享、高效、低耗”的生产生活方式。
展望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安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规划主要指标中,共设立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四大板块17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1项,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森林覆盖率、生态保护红线项,分别是:城市黑臭水体比例、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生态质量指数。
《规划》立足我省实际,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区域共保联治,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谋划确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推动绿色转型发展。把减污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绿色转型的抓手,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等结构调整,广泛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体系建设。
二是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大气、水、土壤、农业农村、生态安全、环境风险、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是协同实施区域共保联治。坚持共建共享和共保联治,落实“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战略,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区域性、跨界性重难点问题,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探索区域共保联治新路径。
四是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制度创新引领,完善环境治理法规标准,健全绿色发展激励机制,注重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优化环境治理监管服务机制,系统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BOB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十四五”时期,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始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BOB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减污降碳总要求,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更大功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把安徽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谢谢大家!
罗厅长您好,“十三五”时期,市民蓝天幸福感显著提升,“十四五”期间我省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请问《规划》作了哪些部署?
近年来,我省通过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整治、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升级实施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火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提前实施了轻型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十三五”末,全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9%,比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
但是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的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近两年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的已成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之一,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压力很大。“十四五”,我省将继续紧盯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分区施策,加强污染协同控制。梯次推进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已达标的城市,以加强保护并持续改善为主;未达标的城市,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明确阶段性改善目标、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实施的重点任务。开展城市、省级交界市县重污染天气成因及污染物来源精准分析。统筹考虑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和精细化协同管控。
二是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治理。加快推进钢铁、玻璃、铸造、有色、焦化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持续推进火电、水泥行业绩效提升改造;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精细化管理,推行绿色施工,强化道路绿化用地扬尘治理,扩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
三是加大移动源污染管控力度。强化源头管控,确保新车、新机械环保达标。加大老旧机动车、工程机械尾气治理改造和限期淘汰力度。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推动船舶尾气处理,完善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提高岸电使用率。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非法流动加油车。
四是加强其他污染治理。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工作,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严格控制餐饮油烟。加强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强化夜间施工管理,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铁路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
一直以来,我省坚决落实习总“早日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的胜景”重要指示,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倾力打造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组织开展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大修复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专项攻坚行动,严格落实“十年禁渔”,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为重点,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歼灭战,形成了马鞍山市薛家洼生态园等一批“生态乐园”。“十四五”时期,我省围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突出抓好长江治污、治岸、治渔,迭代升级“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组织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打好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系统推进长江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持续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继续拍摄长江经济带(安徽)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扎实开展长江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一口一策”分类推进实施。加快长江流域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巩固船舶港口码头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效,完善船舶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二是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快推进长江生态廊道提升工程,着力打造水清岸绿、城乡共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长江生态廊道。加强扬子鳄、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开展“拯救江豚行动”,强化关键栖息地保护与修复,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打好禁捕退捕持久战,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禁渔效果评估,科学规范增殖放流活动。
三是促进皖江城市带率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以沿江主要城市为节点,构建沿江绿色发展轴,对标浙江杭嘉湖,推动马鞍山建设成为生态优、产业强、活力足、城乡美、百姓富的长三角“白菜心”。优化沿江城市产业布局,合理发展化工产业及化工园区,推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改关转”,加快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积极推进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积极推动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碧水、安澜、生态修复、绿色发展、富民共享“五大工程”,加快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积极探索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路径,贯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努力把巢湖打造成为大湖治理的典型范例、城湖共生的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环巢湖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深化“数字巢湖”建设,完善蓝藻水华预警、应急打捞工作机制。
“十三五”期间,我省生态环境工作注重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转型引导、优化、倒逼和促进作用,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揽子推出环评管理豁免名录、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政策,大幅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办理效率。同时,加强源头管控,把好项目质量关,促进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和新旧动能转换,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去年,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我厅迅速转变思路,把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作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的重要连接器,出台《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实施方案》,积极利用中国国际环保展、中国污染防治联展平台,在北京、合肥举办专场推介会。全年会见客商308人次,形成项目444个,总投资额3973.4亿元,其中签约项目199个,投资额2386.7亿元。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工作将进一步积极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有力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一是优化生态环境要素配置。落实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推动实施一批减排重点工程,全力拓展存量挖潜空间,统筹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在确保全省完成“十四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实施指标围着项目走,突出项目效益评价,促进环境要素向“亩均效益”更高产业流动。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适时启动优化调整,实施成效评估。继续开展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跟踪调度机制,主动介入、提前服务。深化“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在精简环评文件、再造审批流程等方面优化审批方式,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服务效率。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相关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扎实开展“环企直通车”、结对帮扶企业行动,推动“零跑”行动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选择重点行业、园区协同开展审核示范试点。三是深入开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坚持顶格倾听、顶格协调、顶格推进,建立完善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定期外出招商、项目定期调度、联系企业制度,合力服务保障项目招引落地。充分发挥商协会的“连接器”作用,利用资源优势建立产业联盟,搭建面向国内外的招引平台。利用展会平台积极开展“双招双引”推介活动。以行业领军企业、上市公司总部和优势科研院所为重点,建立产业“鱼骨图”、招商“路线图”。创新招商模式,开展名人招商、嫁接式招商、场景招商、成果转化招商、资本招商等招商活动。成立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主题基金,支持芜湖市等设立的产业基金。实施“151”骨干企业培育行动,推动一批重点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尽快落地。
罗厅长您好,近年来,外省非法倾倒危废案件在安徽省时有发生,如去年的“326”特大系列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风险隐患较大,“十四五”时期,安徽省在严防该类生态环境风险方面将有哪些具体举措?
“十三五”以来,我省注重强化危废环境监管,有序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制度试点,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企业“白名单”,建立健全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推进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完善行刑联动,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去年“326 特大系列倾倒危险物污染环境案”,省公安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专案组,依法进行侦办。“十四五”时期,我省在严防危废领域生态环境风险方面,还将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省、BOB市、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和救援机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构建生产、运输、贮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预警网络,加强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定期开展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治。
二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着力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快省内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建设,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危险废物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科学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推动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三是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成立以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长、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指挥部,重点打好阵地战、完成攻坚战、开展组合战、打赢提升战四场战役,切实斩断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利益链,坚决遏制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多发易发态势,维护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项厅长您好,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请问《规划》对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了哪些部署?
“十三五”时期,我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土十条》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十四五”我省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部署要求,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编制并落实《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系统监管。推动土壤环境监管与国土空间管控的衔接,完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监测、污染控制及配套政策法规等相关体系,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证统一监管。二是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以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底线,以重点区域、BOB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为着力点,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分析,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实施“断源行动”。三是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依法督促关闭搬迁工业企业腾退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的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实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管理。推动矿山环境整治和修复,解决一批历史遗留矿山采选废渣和矿洞涌水等污染问题。四是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BOB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地下水,以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源为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制定地下水质量达标方案或改善方案,确保实现国家下达的水质目标。
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强化系统施治,因河因塘施策,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全省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覆盖率达7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0%,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利用体系逐步建成。二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调查和成因分析,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到2025年,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全配套,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三是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在种养密集区域,探索整县推进秸秆、农田残膜、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全量资源化利用模式。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膜回收率提高到85%。